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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闹纠纷 法院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3-23 10:49:21 人气:23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吴静宜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静宜)近日,衡东县法院大浦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涉案金额百万余元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既为涉诉企业争取了合理时间,又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实现“双赢”。

2016年湖南某建设开发投资公司租借大浦工业园区厂房和宿舍给湖南某新材料科技公司,约定租期一年,合同到期后,湖南某新材料科技公司继续使用租赁物,从2017年起一直未按时支付租金,现已拖欠百万余元。大浦法庭干警查阅起诉材料后,认为该案可在诉前进行调解,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将该案移交驻庭调解员。经了解,湖南某新材料科技公司表示因疫情原因从2021年10月开始停止生产,经济较为困难,希望能减免租金继续合作。湖南某建设开发投资公司表示对方多年未按时支付租金,又不能另寻租赁方,盘活资产,要求解除合同。为更好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驻庭调解员与法庭干警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并邀请大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症结。最终在法庭干警、驻庭调解员、大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湖南某建设开发投资公司表示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对方减免租金,并给予付款宽限期,同意继续使用租赁物,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握手言和。

该案是大浦法庭关于涉企纠纷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由于经济形势和疫情的双重影响,部分企业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对于涉企纠纷,大浦法庭坚持调解在先,将纠纷化解在源头,降低企业的诉讼成本,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给企业重生的机会。下一步,大浦法庭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以扎扎实实的行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