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普法廉政官网!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当前位置:首页>>地域信息>>衡阳市

雁峰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当事人到庭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04-30 15:40:33 人气:26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丁璐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丁璐)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责令退赔的执行异议案件中,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向当事人罗某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本人到庭参与法庭调查。

据悉,这是衡阳法院首份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的通知书,切实解决了因当事人拒不到庭,待证事实无法判断真伪的问题,是充分发挥庭审查明案件事实的实质功能,强化监督当事人诚信参与诉讼的具体体现,彰显了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

在上述案件中,当事人罗某对划扣其名下银行存款的执行行为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罗某长居国外,此前均是委托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雁峰法院经审理与组织听证,发现相关案件事实难以实质查清,为尽快查明案件事实,雁峰法院依法向当事人罗某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本人到庭参与法庭调查,并明确告知其本人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

最终,罗某按时到庭参与调查。对于委托诉讼代理人未能完全反映的某些事实及细节,法官结合当事人本人的陈述予以明确,案件基本事实得到了高度还原。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