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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网格+法庭”显成效 跨域纠纷合力调

发布时间:2023-07-24 13:52:07 人气:22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郭朋程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郭朋程)“郭法官,我那个案子不用立案了,夏先生已经把旅游团款给我了,真的很感谢你们,诉前调解真的方便,我正发愁怎么去湖南衡东开庭呢,真的给我解决了大问题.....”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石湾法庭利用“网格+法庭”解纷模式,成功调解一起跨域纠纷。

四川省成都市的李女士是一位单亲妈妈,她和衡东县三樟镇的夏先生同为出境旅游业务的从业人员。2020年1月17日,李女士将游客支付的团款3万元通过微信转账交给夏先生用于安排游客出行、住宿、导游等事宜,后因疫情防控被迫取消出境旅游,李女士请求夏先生返还上述团款,夏先生却予以推诿。现全面恢复出境旅游后,李女士再次找夏先生退还团款,发现夏先生已更换手机号码,其微信也已被夏先生拉黑,李女士无奈,故起诉至衡东县人民法院。衡东县人民法院石湾法庭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联系夏先生所在的三樟镇长江村的网格员,通过网格员去夏先生家了解情况,找到了夏先生的联系方式,之后,网格员和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上夏先生,反复做夏先生的工作,最终夏先生同意将3万元团款退还给李女士,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本案承办法官与网格员相互联动,跨越时空的隔阂,将纠纷解决在诉前,不仅帮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费、差旅费等诉讼成本,还节约了时间成本。2023年以来,衡东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衡东县委政法委主导的“网格+法庭”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依托县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云治衡阳”平台,通过网格员的民情优势与法官的专业优势相结合,析法理、讲情理,致力于将基层矛盾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