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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法院坚持“四向发力”奏响未成年人保护“四重奏”

发布时间:2023-08-14 17:20:35 人气:22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廖玲玲 龙健


湖南法治报 通讯员 廖玲玲 龙健

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湖南省衡阳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保护性、能动性、联动性司法意识,坚持前、后、内、外“四向发力”,奏响未成年人保护“四重奏”。

向前发力重预防,谱好法治宣传“前奏曲”。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循序渐进全方位提升法治教育实效。“地毯式”普法全面覆盖。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为期三年的“送法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惠及全市中小学校1600余所,受教育人数达107万。扎实推进“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六一”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10期,发放原创《“童心筑梦 法护未来”未成年人防性侵普法宣传手册》5万余份。搭建“五位一体”法治宣传平台,开辟“雁城法苑”普法专栏,发布普法案例110余篇,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订单式”普法找准需求。围绕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儿童重点“点单”主题,征集优质宣讲课件7个,巡讲20余场,使法为所需、法为所用。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学思践悟二十大·法治宣讲谱新篇”活动,用自编儿歌、顺口溜、手势舞等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法律知识,让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点对点”普法深度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全市法院 157名法官受聘担任179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结合案件审理过程中暴露的法治宣传教育薄弱环节,协助学校开展“一对一”法治教育,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向后延伸促治理,拉好司法建议“片尾曲”。坚持以案促治,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向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相关学校等发出司法建议102份,整改问题31个,督促开展宾馆、网吧、歌舞厅等行业治理18次,推动学校建立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站、市场监管局强化旅馆业常态化监督执法力度等长效预防机制22项,精准堵漏、对症下药,织密制度“笼子”,促进社会治理。如在被告人何某某虐待罪一案中,何某某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采取殴打、冻饿、恐吓等手段虐待亲生女儿小玉(化名),多次致其受伤住院,反映出相关部门对此类行为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治理漏洞。衡阳中院依法向当地公安、街道下发司法建议书。当地公安分局随即展开“大摸排、大走访”,对家庭矛盾突出、可能出现虐待行为的家庭逐一建立台账,定期回访跟踪,当地街道将居民家庭成员情况纳入《民情台账》登记内容,动态监测,有效杜绝此类侵害行为再次发生。

向内施策抓疏导,奏好少家审判“主题曲”。着重从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尤其是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入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依托诉源治理工作站,携手市妇联在全市法院全面建立“家和姐姐调解中心”,切实将涉未成年人婚姻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自2023年中心成立以来,全市法院诉前化解涉未成年人婚姻家事纠纷1127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62%,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横向扩展“童心圆青春法治辅导员”志愿服务团队,招募一批有个案辅导经验的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社会工作者和儿童督导员组成“心理辅导员”“关爱帮扶辅导员”队伍,将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办理中。今年以来,衡阳法院已累计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18人次、心理疏导 13人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2份,指导和支持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6次。

向外扩展聚合力,弹好部门联动“协奏曲”。自觉将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大于6”。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联合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涉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从五类案件中精准发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案例一),“全链条”落实基本生活补贴、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关爱服务政策,形成各部门积极配合、衔接顺畅的常态化儿童救助协作大格局、大合力。今年5月,衡阳中院联合辖区内珠晖区法院对在一起贩毒案件中发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小谷(化名)展开了联合救助,以此拍摄的《以法之名 护航未来》纪实短片在全媒体平台上点击观看量达360万人次,近5万网友围观点赞。持续开展涉案留守未成年人回访慰问活动,六一前夕,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动,协调市、县两级教育、民政和妇联等相关部门,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未成年被害人小楚(化名)开展联合救助。通过个案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推进“当下救”与“长久助”有效衔接,用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