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时间换空间”,执行法官能动司法实现“三赢”
发布时间:2023-11-02 10:26:56 人气:25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蒋文娟 | 作者:高凯龙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高凯龙)为深入贯彻湖南省高院关于开展“湘执利剑2023”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执行“三统一”制度管理优势,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调配全市13名执行精干组成专班,对21件涉河南省机械工程领域案件开展为期十天的集中攻坚行动,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增强释法明理解“难度”
10月23日上午,在南阳市南召县云阳镇,执行干警与村民李某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这是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2022年法院判决郭某偿还中联某公司挖掘机设备租赁款100余万元,因郭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中联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准备对停放在黄土盖村的案涉挖机予以扣押,不料挖机通行路口已被几块大石堵死。不久村民李某也闻讯赶来,当场请求法院协调被执行人支付“修路费”。经调查,该村因挖机长期进行挖矿作业导致部分村道被碾坏,引发当地村民不满,堆放了拦路石。
了解情况后,干警向李某充分释法明理,就道路损失可通过法律途径另行主张,而不能违法采取私力救济手段阻碍法院执行,同时重申扣押设备的紧迫性和阻碍执行的严重后果,李某逐渐表示理解,执行专班得以顺利扣押挖机一台。
秉持善意文明释“温度”
“今天不把钻头租金付了,谁都别想把这台挖机拖走!”10月25日上午,在郑州市荥阳市某工地,案外人贾某一边大喊一边驾驶面包车飞速挡住了挖机去路。
时间回到2020年,王某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中联某公司租赁挖机一台,因拖欠设备租金150余万元被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现场,案外人贾某向执行干警讲述了事情起因,称王某向其租借了挖机钻头但一直未付租金,如果拿不到钱就不放行。
面对突发情况,执行干警考虑到继续扣押挖机可能引起矛盾升级,不利于实质化解纠纷,另一方面挖机目前正用于施工,还能持续产生收益,可以“放水养鱼”。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法院决定对挖机适时采取活封措施,通过“以时间换空间”,最大限度发挥挖机运营价值,增强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事后,执行干警组织王某与中联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实现了三赢局面。
善用预警措施显“力度”
“请规范你的言行,并立即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否则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10月27日晚11时,在郑州市巩义市某厂区内,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崔某宣读了“预拘留通知书”。
原来,崔某因欠付中联某公司两台挖机设备租赁款300余万元,被法院强制执行。
但在法院执行案涉挖机过程中,崔某以各种理由阻挠、妨害执行工作,还不时辱骂执行干警,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已达到司法拘留的条件。但考虑到半夜时分的安全问题,执行法官决定先礼后兵,对崔某采取预拘留措施,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迫于预拘留措施的威慑,崔某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自觉配合了执行工作,执行专班成功扣押挖机两台。
执行之路,道阻且长。下阶段,张家界法院将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发扬舍我其谁的钉钉子精神,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保障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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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