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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法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11-04 10:11:22 人气:24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陆庆国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陆庆国)10月31日下午,衡南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位特别的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公正司法解民忧,一心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递到法官费明观的手里。

2021年8月至9月,某村村委会委托某广告设计制作部设计、制作、安装位于某村乡贤会上墙资料及产业标识牌,费用共计7万余元。完工后某村村委会支付了3万余元,还剩4万元一直未支付。2023年6月,某广告设计制作部一纸诉状递交到了栗江法庭,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某村村委会的银行账户。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详细分析案情,认为本案虽为承揽合同纠纷,法律关系简单,但简单做出冻结村委会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不仅无法平息双方矛盾,更有可能影响到某村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开展。考虑到上述情况,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法官主动联系双方了解双方诉求,阐明诉讼利弊。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诉前和解,某广告设计制作部同意免除4万元欠款所产生的逾期利息,某村村委会分别于今年6月、10月各支付2万元,某广告设计制作部自愿撤回起诉及财产保全申请。至此,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下一步,衡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