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发布时间:2023-12-20 10:22:23 人气:21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潘健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潘健)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关心的重点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日趋多元,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有所增长,且呈现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如不及时制止任由其发展壮大,就可能发展成为级别更高的犯罪集团,甚至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只有坚持预防与处罚双管齐下,才能达到保护法益、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的效果。现拟通过分析益阳市资阳区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规律和办案经验做法,以期在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及时挽救将会“坠入深渊”的未成年人,搭建未成年犯罪人回归社会的“黄金桥”。
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的主体特点
未成年人团伙案件既有未成年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也有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组成的犯罪团伙案件。近五年来,资阳区检察院院共计受理审查起诉该类15件36人,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为33人,且明显呈现上升趋势。该类犯罪凸显出三个特点:
低龄化趋势明显。受理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从2018年的接近18周岁到2023年接近16周岁呈现下降趋势。
无业人员居多数。涉案未成人犯罪嫌疑人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后,多以无业等闲散状态为主,占比超过70%。
中小型团伙犯罪为主。团伙犯罪明显较为松散,且多以未成年人为主,偶尔伴有刚满18周岁的成年人参加。
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的行为特点
以侵财类案件为主。因无业导致团伙人员聚会开支紧缺后,该类犯罪多以盗窃、抢夺等侵财类案件为主,占比为55%。
简单、粗暴犯罪为主。犯罪过程明显呈现出团伙配合优势,但犯罪手段多数为简单、粗暴型,对法律畏惧感少。
多为临时起意实施犯罪。流窜作案形式明显高发,但因团伙组织较为松散,事先预谋和准备相对少,多以临时起意为主。
预防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几点对策
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未检案件。在办理每一起未检案件时,除了保证有质量的效率和有效率的质量外,全面落实未检办理的特别程序和特殊要求,以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遏制未成人再犯罪为重点,努力提升履职水平。
打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组合拳”。除了办案效果外,更必须注重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将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监护主体责任、扩大司法宣讲覆盖面、拓宽综合履职路径、提升法律监督效能,为保护未成年人持续“加码”。
贯通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持续关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缺位和家庭教育缺失的帮教工作,以检察力量规范亲情教育。积极查找未检法律监督切入点,主动以检察守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副校长为工作抓手,通过线下法治课堂,利用多媒体等新型授课方式,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本领。对曾涉案的未成年团伙成员建立预防档案,定期跟踪回访,普遍性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识宣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一审:杨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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