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把脉,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发布时间:2024-06-17 11:07:38 人气:10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曹诗卉)6月13日晚,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期“干部夜校”开课,全体干警、书记员参加。
学习会上,政治部三级警长许江南传达学习了应勇检察长在湖南调研时的讲话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在省检察院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闵华从深化办案理念和目标,如何在法律之内寻求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什么要坚持以党的政策指导,如何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及提高办案队伍素质能力的必要性等方面分享了自己对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心得体会,深刻阐述了执法办案怎样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
干警们表示,“三个效果”相统一既是衡量法律监督成效的重要标尺,也是司法办案必须坚持的价值取向。今天听了闵专委的分享,让我们更深刻认识到虽然我们身处基层院办理的都是“小案”,但“小案”其实并不小,它彰显的是法治大爱,体现的是百姓心中的正义。作为检察办案人员,我们更应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注重“三个效果”相统一,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高期待的历史责任。作为检察人员我们将紧盯人民群众所急所盼所需,坚持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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