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半仙”看相作法、替人消灾?算不到自己锒铛入狱
发布时间:2024-07-25 11:05:28 人气:10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龚安妮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龚安妮)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向某等 5 人以算命为幌子实施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5 千元至 1 千元,同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向某等五人分工精细,行骗准备周全。其中一人佯装哑巴“半仙”看相作法,一人充当“翻译”,其余几人则充当“托儿”。他们重点从老年人群体中寻找诈骗目标,加以迷惑。
2024 年 1 月,刘大妈在买菜途中,听信“托儿”的言辞,遇到一位哑巴“半仙”,其算命全靠旁人讲解。“半仙”声称:“看面相,你老公这几天要出车祸,你自己过马路的时候也会出车祸!不过别着急,‘半仙’能帮你化解!”经过这般“化解”,刘大妈损失了 1850 元。
这五人先恐吓被诈骗对象将有血光之灾,让“半仙”给被害人手指上挂铃铛,通过手段控制铃铛挂不上,谎称此为有灾难之兆。当被害人将信将疑时,围观的“托儿”便从旁劝说被害人相信“半仙”能化灾解难。接着,“半仙”使用自燃纸一番“作法”,让原本挂不上的铃铛顺利挂上被害人手指,谎称已消灾转运,进而骗取被害人的化解费。为防止被害人醒悟要求退钱,得手后,五人让被害人往前走别回头,随后迅速收拾东西逃离现场。
从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向某等五人以算命方式先后骗取 10 余名被害人钱财,累计达 1 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向某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本案中,被告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通常在医院、药店附近出没,利用病人及家属的焦虑心理行骗;或者在菜市场、小区门口等老人常去的地方针对老人实施诈骗。虽然作案手法并不高明,但缺乏防范心理的人往往容易上当受骗。
算八字、测运势毫无科学依据,做法事、送童子纯属迷信之说!广大群众要相信科学、相信法律,增强防范意识,对封建迷信保持警惕,不要轻易将钱财交给陌生人。一旦发现自己受骗,要保存好证据,及时报案,绝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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