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给湘潭县法院点赞”
发布时间:2024-07-26 11:09:42 人气:11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近日,申请执行人湖南伍子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王益祥一行四人到湘潭县法院执行局赠送一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维护民企合法权益”感谢锦旗。
基本案情:被执行人贺某是伍子醉公司在贵州黔南地区的经销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因结算问题发生诉讼纠纷,经法院判决,最终确定贺某应向该公司支付货款百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贺某未主动履行,该企业向湘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湘潭法院立案执行后,未发现被执行人贺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当时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难以上户执行,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执行过程:案件虽“终本”,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经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近两年来,被执行人贺某的微信账户存在大量大额的交易记录,明显具有履行能力,且存在故意转移资金的行为。于是,执行法官立即将被执行人贺某传唤至法院,告知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罪,如果不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会把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贺某此时才如梦初醒,马上联系家人筹措资金,一个小时便将案款本息共计119万余元全部支付至法院账户,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7月19日,湘潭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主持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王益祥代表集团公司表达了对法院执行局为企排忧解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实干担当精神予以肯定和感谢,今后将同县法院一道共同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及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近年来,湘潭县法院持续为促进县域经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宽严相济,执法助企,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今后,湘潭县法院将继续着力提升涉企案件执行质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审:马志军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