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检察:让法治之光照亮青春之路
发布时间:2024-09-05 09:57:07 人气:15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杨枝荔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枝荔)9月2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永亮带领“黎明爱心小屋”志愿者,邀请永顺县人民医院产科主任张小菊、城南派出所所长覃德邦一同走进永顺县第二中学,为全校师生送上一堂生动的开学“第一课”,敲响了新学期法治教育的“上课铃”。
“同学们好,新学期新气象,美丽的校园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在你们健康成长的同时,还有看不见的‘法治’保镖在默默守护,维护同学们享有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自己也要遵纪守法,坚决不触碰法律的红线。”“学校和教职工发现未成年学生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授课过程中,于永亮结合自身经历与实际,引入生动的案例,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向师生们说明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同学们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远离违法犯罪行为,为自己的人生负责,敬畏法律,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黎明爱心小屋”志愿者通过以案释法,向师生们普及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并提醒同学们加强警惕,从点滴做起,杜绝不良行为。
覃德邦运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说明了性侵害的定义、如何预防性侵害以及防毒禁毒的相关知识,教育引导同学们增强自护能力,远离不法侵害。
张小菊将自己的职业经历融入讲课中,呼吁同学们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爱惜自己的身体,避免因缺乏法律意识而误入歧途。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优化法治教育内容,依托“法治进校园”等不同形式的宣讲活动,把“法律条文中的文字”转变为“青少年笃信践行的法治意识”,为学校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让同学们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幸福、健康、无畏成长。
组稿:李翔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