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解“薪”愁,17名工人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赠旗致谢!
发布时间:2024-10-15 06:51:34 人气:13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宁晓锋 陈醉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宁晓锋 陈醉)近日,刘某等人代表17名申请执行人来到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公正执行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赠送至执行局长黄勇芳手中。
申请执行人刘某等17人与被执行人湖南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湖南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仍未按期向刘某等17人支付员工工资,2024年9月,刘某等17人向张家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128460.11元。
“民生无小事,本案虽标的不大,但涉及工人工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三优先原则。”案件立案后,执行局长黄勇芳对经办人强调道。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表示公司目前没有能力清偿债务,但其公司名下有旅游质量保证金,如果法院能扣划,被执行人同意划拨,可以用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为了保证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张家界中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后经查实,被执行人公司旅游质量保证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无法直接划拨。为此,执行局长黄勇芳前往相关部门协商,但工作人员表示旅游质量保证金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无法划拨用以清偿债务。至此,案件陷入僵局。
10月10日,被执行人公司因涉劳资纠纷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的影响,导致参与项目受阻,向法院寻求解决方案。执行局长黄勇芳看到了案件的转机,对被执行人表示如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可立即出具执行完毕结案通知书,以保障被执行人参与的项目正常进行。
10月11日,被执行人将执行款与执行费共计130287.01元转入该院执行专户;10月12日,该院将17名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款全部发放到位,案件顺利执结。
近年来,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保障民生执行案件有力推进,让老百姓拿到“真金白银”,张家界中院执行局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民生小标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三优先”原则,全力保障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张家界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以申请人的权益诉求为重心,灵活运用执行手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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