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助力社会治理跑出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11-23 08:02:15 人气:4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中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张必忠
县级人大在县域社会治理中具有天然的制度优势、资源优势和基层优势。如何通过发挥人大重要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直是中方县人大深入探讨和实践的重要课题。今年来,为深化人大监督与公检法司以及监察、信访等部门在基层治理中的协同作用,中方县人大积极探索建立“人大+”专项工作联动机制,开启多元共治模式,切实助力社会治理跑出了加速度。
中方县袁家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在桂花村召开庭院恳谈会。
精准化协作
拓展“人大+”广度与深度
中方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能,紧密结合社会治理工作实际,在充分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建立“人大+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专项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确保专项工作联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标可行。
精准确定协作内容。《意见》选取“优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预防犯罪”“检察监督与工作评议、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互相衔接转化”“多元解纷”“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及法治宣传教育”“访源治理”六个专项领域作为联动的专项工作,既契合人大对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和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特性,又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公检法司以及监察、信访部门工作的焦点问题,选题精准、贴合实际,利于形成人大与部门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的叠加效应,切实构建了人大与部门工作融合贯通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精准采取协作方式。“人大+”专项工作联动,首先保证的就是信息互通、联合监督。为确保“人大+”更加务实、更加高效,县人大常委会还根据人大与每个部门的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了人大与每一个部门的专项工作联动机制。比如“人大+法院:多元解纷相关机制”,将各级人大代表全部编排到矛盾纠纷化解网格中,组织引导人大代表利用其自身影响力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发挥了人大代表根植基层的优势,促进了多方参与的诉源治理格局的形成。再如“人大+公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预防犯罪相关机制”,明确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可适时通过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等方式,支持、监督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如此,切实做到了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各专项工作高质高效扎实推进。
多方位支撑
保障“人大+”运行与发展
专项工作联动是一项全新工作,中方县人大常委会聚焦联动机制建设,着力搭建完善的保障体系,切实为推动专项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怀化市机械装备产业链人大代表联络站驻站代表进站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
畅通内循环,更高效地推动协同联动。建立人大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信息、总结回顾、分析问题、研究讨论相关重点事项。此外,还依据专项工作特点健全完善信息沟通机制,比如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预防犯罪工作中建立了重大案件通报制度,要求县公安局办理和查处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凡有构成大要案以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拓展新阵地,更扎实地推动工作开展。在强化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实效性运作的基础上,中方县人大常委会还依托代表联络站,组织引导代表广泛开展庭院恳谈会活动,将代表履职平台搭在群众家门口,促进了代表履职和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也进一步促进了代表深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基层社会治理,联络站和庭院恳谈会成为了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今年来,全县联络站共接待来访群众1650余人次,组织代表召开庭院恳谈会68次,收集意见建议252条,交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35件,调解矛盾纠纷23起。
探索新举措,更刚性地保障工作质效。中方县人大常委会针对联动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依次递进式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措施。同时,针对不同的专项工作采取了符合工作特点的监督手段,比如“人大+监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机制”,明确规定“把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纳入相关单位绩效考核、清廉建设和营商环境指标评价重要内容,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问题突出、被查处通报的,顶格扣分;对发生重大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的单位,清廉建设、营商环境工作不得评先评优。”切实促进了专项工作开展,增强了协同联动的权威性。
大力度推进
提升“人大+”质量与成效
随着专项工作联动机制的出台实施,中方县人大常委会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工作方案,共同会商解决问题,形成推动专项工作的强大合力。
掌握社情民意全面及时。“人大+”发挥了人大和部门在收集民情民意上的叠加优势,实现了人员融合、功能融合,拓宽了人大对于社情民意的收集渠道,极大拓展了基层群众参与国家治理深度和广度,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比如依据“人大+监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机制”收集到的有关建议,中方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出台设立“企业家接待日”等一系列措施,及时运用多种监督手段促进了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中方县人大常委会调研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专项工作联动有力有效。“人大+”有效融合了人大与部门的监督职能,着力打造监督共同体,促进了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比如针对仙人湾溪花桥龙场村段村民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木制牲畜养殖棚造成水源污染、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中方县人大常委会协同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代表建议、检察建议的形式,双管齐下强力监督相关部门推进问题整改,使该问题得以迅速解决,有效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处共0.5亩。
助力社会治理成效初显。“人大+”使人大和部门两支力量在人大的主导下得以有效整合,深化了人大与部门工作的贯通协同,实现了“1+1>2”的效果,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大+信访:访源治理相关机制”建立后,针对多次赴省进京上访的老上访户桐木镇曾某某有关问题,人大协同信访部门深入调研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先后3次召开协调会,商定具体化解方案,依法依规落实信访人合理诉求,使该信访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
一审: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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