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授予李兵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5-11-17 20:01:09 人气: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彩英 | 作者:张海波 欧阳雷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海波 欧阳雷)11月13日,涟源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肖思恩、一级主任科员陈永忠、市综治中心副主任何来专程前往娄底市纪委监委,授予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李兵强“涟源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表彰其危急时刻勇扑山火的先进事迹。娄底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吴宇锋等领导出席交流座谈会。

今年清明期间,李兵强在扫墓返家时,发现李家龙村半山坡突发山火。因连日天晴易燃物堆积,火势逼近林地与民房,危急万分。他迅速报警并组织家人就地扑火。面对火势反扑,他精准判向、科学阻火,为专业救援争取到宝贵时间。待救援队伍赶到后,他强忍烧伤的疼痛,持续协助扑救、指引方位。最终,在众人协力下,火情仅用20分钟即被控制,成功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座谈会上,肖思恩同志高度评价李兵强的英勇行为。他指出,危急时刻李兵强挺身而出、勇敢无畏,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深刻内涵,展现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彰显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为民情怀,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
娄底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李兵强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多个专项整治工作中攻坚克难、业绩显著,是一名能力过硬、敢于担当的好同志。此次见义勇为更是其综合素质高与党性修养好的生动体现,完美诠释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核心要义。
面对荣誉与赞扬,李兵强同志显得十分谦逊。他表示:“当时根本没多想,看到火情就想着赶紧控制住,保护群众安全,这就是一种条件反射,算不上什么特殊表现。”他同时呼吁,社会需要更多这样的正能量,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在他人需要帮助时能勇于伸出援手,共同提升社会温度,让见义勇为精神蔚然成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